
(1)建筑工程行业:从事节能减排、环境管理、现场管理、生产管理、项目管理、商务管理等相关人员;
(2)行业碳市场及试点碳市场控排企业的相关碳管理和技术人员,以及电力、 能源管理相关人员;
(3)从事能源、环境、循环经济教科研单位的相关领域技术、工程人员、从事碳排放的投资者,经营者、碳排放行业的服务、营销的各类人员、相关领域人员;
(4)政府、企(事)业单位等负责低碳发展与管理的相关人员;
(5)金融机构、高校、科研单位、碳资产管理公司、电力交易公司等技术支撑 机构相关人员;
(6)相关专业毕业生 环境科学与工程、工程管理、信息化技术等专业应(往)届毕业生;
(7)有志于从事碳交易、电力改革、能源互联网的其他人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