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。弘扬企业家精神,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,引导企业家在爱国、创新、诚信、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,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、组织者、引领者和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。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,在关键岗位、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。发挥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作用,引导、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。发挥“科创中国”平台作用,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。推动相关互联网企业做好快递员、网约工、互联网营销师等群体科学素质提升工作。
(四)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。
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,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,增强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实现老有所乐、老有所学、老有所为。
——实施智慧助老行动。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、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,依托老年大学(学校、学习点)、老年科技大学、社区科普大学、养老服务机构等,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,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、识别和使用能力,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、电信诈骗。
——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。依托健康教育系统,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、进乡村、进机构、进家庭,开展健康大讲堂、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,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网络等各类媒体,普及合理膳食、食品安全、心理健康、体育锻炼、合理用药、应急处置等知识,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。充分利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、科普园地、党建园地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。
——实施银龄科普行动。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,大力发展老年协会、老科协等组织,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、智库等方面的作用。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。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,在社区、农村、青少年科普中发挥积极作用。
(五)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。
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、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,提高科学决策能力,树立科学执政理念,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,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。
——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。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、结合点和着力点,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,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。
——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。认真贯彻落实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》、《公务员培训规定》,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,突出科学精神、科学思想培养,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。大力开展面向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,特别是革命老区、民族地区、边疆地区、脱贫地区干部的科学素质培训工作。
——在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,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,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。
四、重点工程
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,提高供给效能,着力固根基、扬优势、补短板、强弱项,构建主体多元、手段多样、供给优质、机制有效的全域、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,在“十四五”时期实施5项重点工程。
(一)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。
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,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,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功能,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。
——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。鼓励国家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,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。推动在相关科技奖项评定中列入科普工作指标。推动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。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创新基地考核。开展科技创新主体、科技创新成果科普服务评价,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,支持中国公众科学素质促进联合体等发展,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,探索“产业+科普”模式。开展科普学分制试点。
——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。支持和指导高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、科学共同体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,开发科普资源,加强与传媒、专业科普组织合作,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。建设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,分类制定科技资源科普化工作指南。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,鼓励大科学装置(备)开发科普功能,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。
——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。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,开展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,依托国家科技传播中心等设施和资源,打造科学家博物馆和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,展示科技界优秀典型、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,激发全民族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。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,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,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,自立自强,建功立业,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。通过宣传教育、能力培训、榜样示范等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,针对社会热点、焦点问题,主动、及时、准确发声。
(二)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。
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,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,建设即时、泛在、精准的信息化全媒体传播网络,服务数字社会建设。
——实施繁荣科普创作资助计划。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。支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、面向经济主战场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。大力开发动漫、短视频、游戏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。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,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。
——实施科幻产业发展扶持计划。搭建高水平科幻创作交流平台和产品开发共享平台,建立科幻电影科学顾问库,为科幻电影提供专业咨询、技术支持等服务。推进科技传播与影视融合,加强科幻影视创作。组建全国科幻科普电影放映联盟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科幻产业发展基金,打造科幻产业集聚区和科幻主题公园等。
——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。推进图书、报刊、音像、电视、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,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,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。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,增加科普内容、增设科普专栏。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。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。促进媒体与科学共同体的沟通合作,增强科学传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。
——实施智慧科普建设工程。推进科普与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,强化需求感知、用户分层、情景应用理念,推动传播方式、组织动员、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,加强“科普中国”建设,充分利用现有平台构建国家级科学传播网络平台和科学辟谣平台。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,与智慧教育、智慧城市、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,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革命老区、民族地区、边疆地区、脱贫地区倾斜。
(三)科普基础设施工程。
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,建立政府引导、多渠道投入的机制,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、广覆盖。
——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与宏观指导。制定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,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。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规范和标准,建立健全分级评价制度。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和法规。推行科技馆登记注册制度和年报制度。推进符合条件的科技馆免费开放。
——创新现代科技馆体系。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、文化馆等融合共享,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。加强实体科技馆建设,开展科普展教品创新研发,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、前沿科技体验基地、公共安全健康教育基地和科学教育资源汇集平台,提升科技馆服务功能。推进数字科技馆建设,统筹流动科技馆、科普大篷车、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,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运行机制和模式,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。
——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。深化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,构建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。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、研学等基地,提高科普服务能力。推进图书馆、文化馆、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,拓展科普服务功能。引导和促进公园、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机场、车站、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。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,建设科技博物馆、工业博物馆、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。
(四)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。
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,显著提升基层科普工作能力,基本建成平战结合应急科普体系。
——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。利用已有设施完善国家级应急科普宣教平台,组建专家委员会。各级政府建立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,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,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。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,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、防灾减灾、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,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、进农村、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家庭。突发事件状态下,各地各部门密切协作,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,及时做好政策解读、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。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,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。
——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。构建省域统筹政策和机制、市域构建资源集散中心、县域组织落实,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(所、站)、党群服务中心、社区服务中心(站)等为阵地,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。动员学校、医院、科研院所、企业、科学共同体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,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,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发展,推广群众点单、社区派单、部门领单、科技志愿服务队接单的订单认领模式。建立完善跨区域科普合作和共享机制,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领域行动、全地域覆盖、全媒体传播、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行动。
——实施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工程。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。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(市、区)创建活动。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,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、社区图书馆、社区书苑、社区大学等平台拓展科普服务功能。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、全国科普日、科技活动周、双创活动周、防灾减灾日、食品安全宣传周、公众科学日等活动,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。
——加强专职科普队伍建设。大力发展科普场馆、科普基地、科技出版、新媒体科普、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。鼓励高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设立科普岗位。建立高校科普人才培养联盟,加大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力度,推动设立科普专业。
(五)科学素质国际交流合作工程。
拓展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渠道,搭建开放合作平台,丰富交流合作内容,增进文明互鉴,推动价值认同,提升开放交流水平,参与全球治理。
——拓展国际科技人文交流渠道。围绕提升科学素质、促进可持续发展,充分发挥科学共同体优势和各类人文交流机制作用。开展青少年交流培育计划,拓展合作领域,提升合作层次。
——丰富国际合作内容。深入开展科学教育、传播和普及双多边合作项目,促进科普产品交流交易。聚焦应对未来发展、粮食安全、能源安全、人类健康、灾害风险、气候变化等人类可持续发展共同挑战,加强青少年、妇女和教育、媒体、文化等领域科技人文交流。
——积极参与全球治理。推进科学素质建设国际合作,探索制订国际标准,推动建立世界公众科学素质组织,参与议题发起和设置,在多边活动中积极提供中国方案、分享中国智慧。
——促进“一带一路”科技人文交流。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,深化公共卫生、绿色发展、科技教育等领域合作。推进科学素质建设战略、规划、机制对接,加强政策、规则、标准联通,推动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。
五、组织实施
(一)组织保障。
建立完善《科学素质纲要》实施协调机制,负责领导《科学素质纲要》实施工作,将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加强对《科学素质纲要》实施的督促检查。各部门将《科学素质纲要》有关任务纳入相关规划和计划,充分履行工作职责。中国科协发挥综合协调作用,做好沟通联络工作,会同各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。
地方各级政府负责领导当地《科学素质纲要》实施工作,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,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,列入年度工作计划,纳入目标管理考核。地方各级科协牵头实施《科学素质纲要》,完善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,会同各相关部门全面推进本地区科学素质建设。
(二)机制保障。
完善表彰奖励机制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完善监测评估体系。完善科普工作评估制度,制定新时代公民科学素质标准,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、科学素质建设能力监测评估。
(三)条件保障。
完善法规政策。完善科普法律法规体系,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修订科普条例,制定科普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办法,开展评定工作,将科普人才列入各级各类人才奖励和资助计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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